7月12日,中国法学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并举行了颁奖仪式,全国范围内30位同志获得表彰,我校吴元元教授荣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起为吴元元教授颁奖。这是四川省时隔十年唯一一位获此重要奖项表彰的法学专家,也是我校首次获得此项殊荣。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及提名奖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亦是中国法学会在全国法学法律界设立并授予的最高奖项和荣誉,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自1995年启动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本次入选的30名青年法学家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涌现出的大批优秀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代表。

吴元元,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理学研究,先后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中国法学会法学创新网“新秀100”、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天府社科菁英、四川省第十三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吴元元教授始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面向国家法治建设战略需求,强化科研攻坚能力。在权威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独立发表代表作4篇,在《Social Sciences in China》《法学》《法律科学》等学术期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先后独立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刘诗白基金会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个奖项。主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霍英东基金会第十四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研究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课题。

此项荣誉将引领和示范青年法学家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前所未有的机遇,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源自学校主页)